【共享經濟當道下,外送員的勞權保障在哪? 】
數據統計,台灣每年有200多億元的外送商機,其中外送員以學生、年輕人為居多,但這樣的商機之下卻衍生出不少問題,其中包含:消費者權益問題、食安問題、外送員的勞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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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天內發生兩起外送員意外事故,曝露出現行法令下的不足,而外送員可能面臨的勞務成本與風險如下:
1. 勞務成本自付 (油費、交通事故罰鍰、電話費及租借保溫袋及制服)
2. 自行負擔投保費用 (勞、健保或國保)
3. 基本報酬以趟次、路程計算,每月收入依接案數多寡,呈不穩定現象
4. 無相關勞動法令支假別 (如:事病假、公傷假、婚喪假、產假及特休假),或假日出勤未加給薪資。
5. 未提供健康檢查,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6. 日夜間接案、輪替,無相關作業時間上限之規範或禁止,致為接案率高而長時間工作,恐促發心、腦血管疾病。
7. 目前不少外送平台都與外送員無雇傭關係,簽的是承攬契約,因此無勞基法適用,發生交通事故,無法依勞基法規定,向平台業者請求死亡、殘廢、失能或疾病的職災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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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今政府應針對上述所列提出具體作法或制定相關法令以真正保障外送員的權益。
例如:
1-美國外送平台,外送員開始送餐,馬上就有保險。
2-歐洲不少國家已針對介於僱傭、承攬間類型的勞工,納入勞動法令保障。
3-政府應強制平台業者加保意外險,否則就不可進行食物外送業務。
4-以站在保護外送員的立場,至少使外送員具「準勞工」的身份,取得社會安全網的基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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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建議平台業者,應有之行為:
1.為外送員投保商業保險
2.負擔貨物險
3.免費提供保溫袋及制服
4.取消颱風天營業,確保外送員安全
5.訂定外送員職場霸凌及性騷擾因應措施
建議想投入此行業的人,應有之認識:
1.以自營作業者身分,依平台業者之行業別,參加同業別職業工會勞工保險
2.事故後可向勞保局請領職業傷病給付
3.選擇多福利的平台業者